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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单位——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5 09:34:06        阅读:

  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成立于1993年,系正处级事业单位。拥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工程施工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以及废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城乡规划编制等各类资质证书。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广东省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地质灾害预警、监测、评估、勘查、治理以及应急抢险工作;开展广东省有色金属大中型矿区地质灾害普查、评价工作;开展广东省有色金属闭坑矿山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与治理工作;开展广东省有色金属大中型矿山和勘查矿区地质灾害防治及危机处理的前沿性、基础性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国内外地质灾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开展与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勘查相关的勘查施工技术与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广东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根据职能定位,目前地防中心设置了6个综合管理部门,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地灾防治与环境地质科、质量技术科、安全管理科;8个技术部门,分别是: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与规划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所、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研究所、河湖生态地质研究所、地质遗迹保护研究所、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所、矿产资源勘查所、研发中心;代管局属单位两个,分别是:广东金东建设工程公司和广州新时代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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